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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支持政策
文章时间:2012-07-01 06:58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作者:admin

2012年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等于香港出席关于前海支持政策说明会时,公布了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以及电信六方面支持前海“先行先试”的框架体系,发展重点则为“深港合作”。具体政策包括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等。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相关资料,此次关于前海“先行先试”的金融政策的发展目标为“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具体政策包括: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支持在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金融企业的准入条件;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等。
  在昨日中央代表团的新闻发布会上,曾提及前海将率先开放资本项可兑换试验,但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强并未就相关细节予以说明。张晓强指,前海相关特殊政策并不包括“港股直通车”,而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的问题,国家将会逐步实现。
  张晓强介绍指,此次对于前海的特殊政策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旅游服务等方面,最大目标为建立国际一流现代服务业基地,详细的金融政策等将由相关部门稍后制定。为支持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发改委表示将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完善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
  发改委表示,此次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一大特征是充分体现深港合作。“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政策,几乎每一条都是针对深港合作,其目的就是要以前海的粤港合作为载体,有效推进香港与内地的合作交流,加快实现香港服务业与内地市场对接。”
  除上述金融、法制方面政策外,此次公布的政策细节还包括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支持港澳
电信运营商在前海建立合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