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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窗台附加栏杆的安全要求
文章时间:2012-10-21 20:01 文章作者:未知 文章作者:admin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钢格板(新疆)厂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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